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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市养育院

明治五年,东京府始兴养育院收容乞食浮浪之徒,授以职业。绎其渊源,距今百五十年,即宽政年间,幕府执政松平定信下令于江户市中设坊会处,定其节约费用,贮蓄剩余金之法前章既已述之。其所剩之金共四万两,以十分之一充于市之非常资金,以十分之二还付各地主,以十分之七储积于坊会处,以供救荒之用,加以官金二万两而图其增殖,是为七分资金,自维新之后此资金归于东京之管掌。

明治五年,于东京设营缮会议处。此时,东京府知事大久保一翁听营缮会议处议,以七分储金充救助穷民之资,专图救养市中穷民,假置收容处于旧加州藩邸(今东京帝国大学所在地),收容男女穷民百四十人,此为东京市养育院之起原。

其后,养育院由府会决议以地方税维持之。迨市制布行,即明治二十三年之后,转归于东京市之管理,以至今日。其基本之财产,自明治十八年之后,受皇后陛下之恩赐,慈善家之捐醵等,而渐增殖;至近时,有三十九万七千八百有余圆之多。创办以后所救之数,共一万八千八百八十有余人。近时被收容者,在院之数,平均一日逾于千人。种类分六目,曰穷民,曰行路病人,曰弃儿,曰遗儿,曰迷儿,曰感化生。慈善团体成于维新之后者,以是院为嚆矢。而日本公办之慈善事业最大且最完备者,亦莫如是院。

院长为男爵涩泽荣一。是院创办以后,有主管之变易,有理事员之更迭。时亦有议论,以救助穷民为不可者。其间拮据经营,十年如一日者,实为涩泽男之功。掌理院中一切事务,而勉励不倦者,别有干事安达宪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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